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度学年总结及评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9-24作者:文章来源: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浏览:10

各学员班:

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奖励实施办法》、《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度学年总结及评优工作的通知》中有关规定,学院开展学年总结及评优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年总结工作

(一)时间、地点安排

学年总结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年级自行安排。

(二)工作步骤

学年总结分动员、个人总结、民主评议三个步骤进行。

1.动员:各班级应阐述学年总结的目的意义、日程安排,并就个人总结、民主评议、评优的原则及方法提出明确的要求。

2.个人总结:每名学生围绕一年来在德智体美劳等各个方面的综合表现做出认真、全面总结,并向班级同学进行汇报,目的在于发现问题、找出不足,促进个人成长。对自我总结不认真的学生,要暂缓评议,并取消一系列评优资格。

3.民主评议:在学生个人总结的基础上,各班级对每名学生给出客观评价,发现问题,找出不足,以促进学生本人的成长。

二、年度评优工作

(一)评优项目

陈赓奖学金、学术标兵、创新标兵、自强标兵、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三好班级、三好班级标兵、优秀寝室、优秀寝室标兵。

(二)申报条件

1.大二及以上年级的全日制本科生可申报。

2.硕士研究生:学制内二年级(含)以上的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无工资收入)可申报。

3.博士研究生:学制内硕博连读生、二年级(含)以上的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可申报。

4.各项目申报条件见《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奖励实施办法》(哈工程校发〔2025〕58号),申报者要符合中所规定的其他申报条件并填写相应申请表。

(三)申报名额

1.陈赓奖学金:由党委学生工作部组织评选,在学术标兵、创新标兵、自强标兵、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最优者产生。

2.学术标兵:学院推荐1名研究生参与学校评审,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组织评审。

学术标兵硕士研究生可申报,最终确定不多于10名硕士研究生获学术标兵称号。

3.创新标兵:各有关单位推荐名额由校团委依据参加校外科技创新竞赛获奖情况确定,学院推荐1名研究生,2名本科生参与学校评审,由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组织评审,优先考虑在超一流竞赛中成绩突出的个人。

创新标兵本科生、研究生均可申报。最终确定不多于10名学生获创新标兵称号。

4.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班级、优秀寝室:各有关单位申报名额见《2025—2026学年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评优比例和推荐名额》(附件1)。

(1)三好学生申报条件要求学年学习成绩分数在85分及以上。

(2)优秀学生干部申报条件要求学年学习成绩居所在年级、专业或班级前50%,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居所在年级、专业或班级前30%。

(3)三好班级、优秀寝室申报条件要求评奖学年内集体成绩无不及格,是指截至评选日期集体同学无不及格,补考通过不计算为不及格记录。

5.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自强标兵:各有关单位推荐名额为1个。本科生、研究生均可申报。最终每个奖项确定不多于10名获奖个人。

6.三好班级标兵、优秀寝室标兵:各有关单位推荐名额为1个,申报条件为大二及以上年级的全日制本科生集体。最终每个奖项确定不多于10名获奖集体。

(四)学术标兵申报要求说明

1.发表的论文、授权的专利及其他成果为评选学年周期内(即2025年9月1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止)获得,其余时间不予认定;

2.填报论文须为以申请人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第一作者)在本领域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与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

3.填报获奖奖项须为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且须为有效排名;

4.填报专利须为已授权的中国发明专利或PCT授权的国际发明专利或获得中国专利奖银奖及以上,且须为第一完成人或第二完成人(导师第一完成人);

5.填报的国际、国家、省级、行业标准,须为本人作为主要负责人参与制定的;

6.填报的其他成果须由学院认定。

(五)创新标兵申报要求说明

1.获奖的竞赛、发表的论文、授权的专利及其他专长为评选学年周期内(即2025年9月1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止)获得,其余时间不予认定;

2.填报获奖奖项须为在《哈尔滨工程大学2026年度学生创新创业校外竞赛库》中的竞赛获奖项目,限报两项代表作,同专利共计限报2项。

3.填报论文须为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

4.填报专利须为已授权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且须为第一完成人,同论文共计限报2项。

5.其他专长可填报作为负责人或主要成员的科研项目、国创项目等各类体现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活动成果,限报1项。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转专业学生申报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在原学院(部)评选,占原学院(部)名额,智慧学工荣誉称号申请需要通过现在学院(部)申报。原学院(部)辅导员帮助协调,转专业学生申报其他项目的在原学院(部)评选并申报。

2.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三好班级标兵、优秀寝室标兵要在各学院(部)所评选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班级、优秀寝室中产生。

3.各奖项评选条件中所要求的学习成绩排名原则上二年级学生以年级为单位排序,三、四年级学生可以按专业进行排序。

4.优秀学生干部参评范围为在班级、校院学生会、校院研究生会、校院团委等学生组织和2026年度通过校团委年审的学生社团、学生自管团体等团体担任职务的学生干部。

三、评选要求

1.评选采取申报制,不申报者不参评。

2.学院成立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学院领导任组长、辅导员、班主任、研究生导师和学生代表任成员的评奖评优工作小组,负责初选的组织、审核和推荐工作。向全体学生通报、宣讲所有奖励项目种类、等级、申报制度、评选程序以及负责各类奖励项目的组织、审核和推荐工作。

3.坚持公开、公平、民主的申报评选原则,做好评前宣讲,评后公示环节。公示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为确保学生信息安全,公示期后及时清理,同时做好公示文件的存档。同时必须将监督投诉电话82519612(校纪委监察处)、82569839(校党委学生工作部)、82518546(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予以公布。

4.评优工作依据《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奖励实施办法》(哈工程校发〔2025〕58号)执行。

四、时间安排及报送要求

(一)申报材料相关要求

1.申报理由填写要求:字数限制在150—200字左右,事迹介绍部分表述上要简明扼要,围绕申报奖项特征,不要对候选人曾获得奖项作流水账式的罗列。

2.事迹材料撰写要求:每位“学术标兵”“创新标兵”“自强标兵”“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三好班级标兵”“优秀寝室标兵”申报者在提交申报表的同时,需提交一份1000—1500字左右的主要事迹介绍。自拟题目、以第三人称撰写,内容上要实事求是,语言简练,避免空泛或面面俱到,要重点体现申报奖项特征的突出事迹。

3.学术标兵申报要求:申报者提交报名表同时提交发表论文复印件和专利授权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作为佐证材料。

4.创新标兵申报要求:申报者提交报名表同时提交校团委出具的竞赛获奖认定证书复印件、发表论文复印件和专利授权书复印件作为佐证材料。

(二)报送要求

1.以上材料请在9月28日上午11:00前交至各年级辅导员处,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三好班级标兵、优秀寝室标兵、学术标兵、创新标兵、自强标兵申报学生需准备3分钟答辩PPT,答辩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各班级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学习委员要仔细阅读通知,成立班级推优工作委员会,为学生做好评优解读工作,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公示材料需经推优工作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如有异议及时联系所在年级辅导员。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9月24日

评优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