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3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的通知

时间:2023-11-01作者:文章来源: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浏览:1896

各学员班: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2023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的通知》,现就我院2023年省三好学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基本标准

1.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

2.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学生行为准则,自觉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

3.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上一年度学习成绩(文化课成绩)不低于年级排名前20%

4.积极参加学术、科研、创新创业等活动,有较强的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大赛、技能大赛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集体活动、志愿服务、社会工作,模范带头作用突出,能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有突出的表现和事迹。

6.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健康的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具有积极、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

三、评选方式

采用自愿申报、集中审核、公开答辩的方式进行评选。学院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核。所有上报虚假信息者,一经核实,取消本年度所有评奖评优资格。

四、报名方式

1.申报者填写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表彰确认表及汇总表,将表彰确认表及汇总表中提及的各类成果及奖项的佐证材料(202291-202391日)电子版于20231151200前发送至本年级辅导员处。

文件命名规则:学号+姓名+材料名称。例如:【2020201920王某】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确认表。



逾期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2.学院进行初步筛选后公布进入答辩环节学生名单。

3.联系人:计算机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1884510905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3111


计算机学院-2023年省三好学生评选工作信息表.xlsx

附件1:名额分配表.xls

附件2: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表彰确认表.docx

附件3: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