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公场所禁止违规使用电器的管理规定

时间:2019-08-28作者:文章来源: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浏览:3959

关于办公场所禁止违规使用电器的管理规定

 

各位师生: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现在用电安全已成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为做好用电安全工作,避免发生意外,坚持“谋划在前、防控为主、分级响应,分类管控、专家指导、依章执行”的指导思想,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制定本管理规定,具体如下:

1、严格按照学校安全用电管理规定执行。

2、使用充电器充电后须及时拔掉或断电。

3、用电场所须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电源。

4、发现房屋内违规使用电器,学生第一次发现将在学院内通报批评,第二次发现将取消该生本年度评奖评优资格;对相应的研究生导师(或本科生指导教师)将作出每名学生每次扣款200元的处罚,累计从年终奖金中扣除。对于研究生导师(或本科生指导教师)出现三例及其以上学生违规使用电器者,取消该研究生导师(或本科生指导教师)当年一切评优秀资格。

 

 

 

计算机学院安全委员会

       一九年一月七日


计算机学院安委会安全卫生检查名单

 

李冰洋、张春生、陈  冲、王  蕾、李思照

 

张泽宝、吕继光、高  伟、刘书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