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学院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度学年总结及评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10-30作者:文章来源: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浏览:2266

院属各学生班级:

 

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度学年总结及评优工作的通知》要求,及《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奖励实施办法》(校学字〔201317号)中有关规定,学院现就学年总结及评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年总结工作

 

(一)时间、地点安排

 

    学年总结具体时间、地点由各班级自行安排。

 

(二)工作步骤

 

    学年总结分动员、个人总结、民主评议三个步骤进行。

 

1.动员:应阐述学年总结的目的意义、日程安排,并就个人总结、民主评议、评优的原则及方法提出明确的要求。

 

2.个人总结:每名学生就自己一年来的学习、个人成长等各个方面情况做出认真、全面的总结,并向班级同学进行汇报,目的在于发现问题、找出不足,促进个人成长。对自我总结不认真的学生,要暂缓评议,并取消一系列评优资格。

 

3.民主评议:在每个学生个人总结的基础上,各个班级分成若干小组,对每名学生给出客观评价,发现问题,找出不足,以促进学生本人的成长。

 

(三)工作要求

 

    各班主任应深入到各学生班级中组织开展学年总结及评优工作。班长要对一年来的班级工作做出总结,肯定成绩、发现不足,明确今后努力方向。

 

二、年度评优工作

 

(一)评优项目

 

    学习标兵、创新标兵、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标兵、自强标兵、三好班级、三好班级标兵、优秀寝室、优秀寝室标兵。

 

(二)申报条件

 

1.本科大二年级及以上均可申报。

 

2.硕士研究生:二年级(含)以上的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可申报。

 

3.博士研究生:非定向就业的硕博连读生、二年级(含)以上的非定向就业其他博士研究生可申报。

 

    4.各项目申报条件见《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奖励实施办法》(校学字〔201317号),申报者要符合中所规定的其他申报条件并填写相应申请表。

 

(三)申报名额及相关要求

 

1.各项申报名额见《2017-2018学年度计算机学院评优比例和推荐名额》(附件1)。

 

2.三好学生:上两学期纯成绩平均85分及以,无大挂。

                    

3.优秀学生干部:上两学期纯成绩平均80分及以上,无大挂。

 

4.三好班级:由班长填写电子版申请表,而后上传给辅导员,各年级辅导员自行进行评选。

 

5.优秀寝室:上两学期寝室成员无大挂。由寝室长填写申请表,而后上传给辅导员,各年级辅导员自行进行评选。

 

(四)推荐条件

 

    以(校学字【201317号)《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奖励实施办法(2013修订版)》要求为准。

 

(五)各项标兵推荐条件

 

1.三好学生标兵

 

申报条件要求上两学期加权平均纯成绩在85分及以上。无大挂。

 

2.优秀学生干部标兵

 

申报条件要求上两学期加权平均纯成绩在80分及以上。无大挂。

 

3.学习标兵

 

1)在20172018学年,本科生学习成绩排名连续两学期在年级前三名以内;研究生学习成绩排名连续两学期在专业前三名

 

以内。

 

2)能够帮助同学进行学习指导,提供答疑解惑的帮助。能够引领班级同学、寝室同学一起建立良好学风。

 

4.自强标兵

 

1)热爱所学专业,刻苦学习,勤于钻研,学习成绩优秀;综合成绩在班级前50%(包含50%)以内。

 

2)通过参加社会兼职、学校实践岗位等工作,实现求学期间学费生活费自理,不需家庭资助。

 

3)表现出非同一般的个人能力,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个人成就。

 

4)在体现自强自立精神、展示哈尔滨工程大学形象、弘扬文明风尚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5.创新标兵

 

1)优先考虑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机器人大赛、国际水下机器人大赛等重要竞赛中成绩突出的个人。

 

2)竞赛评分标准见附件。竞赛1-3人参赛,分值乘以1.2

 

3)获奖的竞赛、发表的论文和授权的专利为评选学年周期内(即201791日起至201891日止)的竞赛、论文和专利,其余时间不予加分;

 

4)论文分数计算方法(需见刊):

 

i)在SCI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计分方法比照I类赛事一等奖及以上分数(如第一作者为指导教师,第二作者是本人的视为第一作者);

 

ii)在EI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计分方法比照I类赛事二等奖分数(如第一作者为指导教师,第二作者是本人的视为第一作者);

 

iii)在国家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计分方法比照II类赛事一等奖分数(如第一作者为指导教师,第二作者是本人的视为第一作者)。

 

5)专利分数计算方法(需授权):

 

i)以第一作者申请发明专利,计分方法比照I类赛事一等奖分数(如第一作者为指导教师,第二作者是本人的视为第一作者)。

 

ii)以第一作者申请实用新型专利,计分方法比照I类赛事二等奖分数(如第一作者为指导教师,第二作者是本人的视为第一作者)。

 

6)本算法核算后的分数低于100分以实际得分为准,超过100分按100分计算,最终得分为50分制,即将计算后的得分除以2后得到的分数;

 

7)竞赛获奖未在校团委进行认定的,不予计分。

 

8)申报表只能填写五个项目(可包含获奖赛事、论文和专利)。

 

6.三好班级标兵

 

1)具有团结向上、积极肯干、以身作则、热心为同学服务、有威信的班级领导核心。全班同学具有思想上进,努力学习,遵纪守法,团结互助,尊师爱校的好班风。

 

2)全班学习气氛浓厚,有良好的学风,全班的平均学习成绩居上等水平。全班平均学习成绩优良率在75%以上,评奖学年内全班考试成绩无不及格现象,是指截至评选日期全班同学无不及格,补考通过不计算为不及格记录。

 

3)积极参加学校、院系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在社会实践、公益活动中表现突出,经常开展多种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娱体育活动,全班学生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4)认真遵守学校制定的文明课堂、文明寝室、文明食堂的规定;评奖学年内全班无各类违纪事件发生。

 

7.优秀寝室标兵

 

1)寝室全体同学团结奋进、和谐友爱,互励互助,寝室文明整洁、尚学争先。

 

2)参评优秀寝室应有良好的学风,能带动整个班级的学风向前发展;参评寝室的所有成员要在评奖学年内综合测评成绩在80分以上,无不及格和违纪现象。

 

(六)评选要求

 

     1.评选采取申报制,不申报者不参评。

 

     2.评优工作依据《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奖励实施办法》(校学字〔201317号)执行。学习标兵评选依据《20172018学年度学习标兵评选政策解读》。

 

三、时间安排及报送要求

 

1.各奖项需上交的材料

    2.各项标兵申请人于112日(本周五)143021a#426答辩,陈述本人主要事迹,时间5分钟。

 

    3.各项标兵电子版材料均上传至邮箱:1250954581@qq.com,文件格式:所评比奖项名称-学号-姓名;创新标兵纸质材料上交至21#432李东升。      

          

    4.各项材料上交截止时间:111日(本周四)上午1130,逾期视为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