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在办公场所使用电热水器和电水壶等电气设备的通知
各部门负责人、房屋安全负责人您们好:
学院安全委员会强调:禁止在办公场所(办公室、机房、实验室等)使用电热水器和电水壶等电气设备。
学院安全委员会将要不定期进行安全用电检查,坚持“谋划在前、防控为主、分级响应,分类管控、专家指导、依章执行”的指导思想,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请各部门负责人、房屋责任人高度重视,一旦出现安全事故,各部门负责人、房屋安全责任人要承担应当承担的责任。
另外广大教师和学生可以到21#234开水房打饮用水。
希望得到大家的支持!
计算机学院安全委员会
2014、12、27